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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宝宝两会时间】代表委员谈乡村振兴:产业、改革、法治缺一不可

2018-03-09 钟鸣 紫光阁微平台

正文共: 2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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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功能价值日益凸显,加强对传统农业的生态化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护美乡村绿水青山,守牢农民金山银山,离不开法治这座靠山。”

……

几天来,齐聚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必须高度重视产业、改革、法治三大关键环节,推动“三农”领域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纵论推进产业发展:业态升级和新兴技术是焦点


当前,我国农村现有产业多侧重于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生产的价值目标单一,过度注重其产出能力,没有充分考虑产出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必须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主席江泽林表示,广大乡村一方面必须积极推进传统产业升级,通过产业融合、功能融合、主体融合,努力实现产品和服务品质效益提升;另一方面,还应做大做强生态产业,推动改善农业生态系统,恢复和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还必须健全标准和技术体系,制定生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标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化控制,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贺盛瑜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培育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对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贺盛瑜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物流干线网络建设,促进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资源整合。她建议,在交通基础设施特别薄弱但农产品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可考虑采取设立基础设施网络扶贫项目等方式,加大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支持力度,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对接市场的能力。同时,政府应注意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经验,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广卓有成效的模式,不断加速农业互联网化、现代化建设进程。

探讨激发农村活力:“改革”是核心关键词


源自贵州省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已经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针对这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重要举措,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孙诚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以“三变”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他建议,要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度,激活“三变”资源要素;要明确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形成推动“三变”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合力;要加快农村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产权交易流转顺畅有序;要加强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三变”改革健康发展。

围绕“怎样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一激发农村活力的核心问题,来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政协委员们建议,应尽快修改《物权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方面的权利边界、权利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要完善农地金融二级市场建设,要以政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增加农地金融市场的信贷资金,同时要多方参与构筑稳固的风险担保体系,优化现有的担保信用结构。委员们还提出,应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夯实农地“三权分置”的产权基础,积极打造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促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转化。

关注乡村法治建设:让法律为乡村振兴“护航”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在广大偏远乡村,法治建设总体还处于较为滞后的状态,部分村民法治意识淡薄,既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存在因不懂法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许多代表委员指出,助推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必须要夯实,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

“这几年,农民知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发生了土地纠纷、邻里争端等,大家想到用法律手段来维权,而不像以前靠斗狠蛮干来解决。老百姓之所以越来越信任法律,是因为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郑传玖认为,土地征收、公路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在农村最为常见,他建议司法部门应加强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力度,彰显法治力量,守护农村地区的发展环境。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更需要讲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在全国人大代表刘香莲看来,普法宣传是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保障措施之一,“谁执法谁普法”应该在农村落到实处。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建议,应该综合运用审判执行手段,提升乡村绿色发展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要注意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推进农村生态保护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建立,坚决惩处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积极在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通过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更加精准、更有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认为,检察机关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新作为。他举例说,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检察机关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发展、危害贫困群众就业、医疗、教育等扶贫项目实施领域犯罪,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检察机关要促进涉农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着力为乡村振兴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代表委员们普遍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久久为功。各级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个要求,把重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实施步骤,真正使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头、出实效。(《紫光阁》杂志社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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