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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李文星死亡事件:传销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2017-08-09 小东 南昌东湖检察

2017年7月底,一则消息引起了舆论强烈反

响:大学生李文星深陷传销组织后离奇身亡。

2017年8月6日,天津警方通报:诱骗李文星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基本查清,抓获五名涉案人员。


遗憾的是,即使诱骗李文星进入传销组织的犯罪分子抓获了,可是怎么也换不回花季少年的生命!


                                               (李文星)


李文星的死,再一次让人们见识到了传销的猖獗:


2016年2月,福建长乐。程某被骗至长乐市,因拒绝参加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邹某等7人对其实施灌水等暴力侵害致其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报警求助,谎称程某溺水。



2016年2月,江西鹰潭。贵州人张某被传销团伙成员以见女网友相亲的方式骗至鹰潭,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后张某趁人不注意,偷偷撕开厨房的铁丝网,从三楼跳下,摔成重伤。


2016年5月,浙江金华。26岁的贾某被骗至天狮传销组织,因不愿出钱“投资”被强摁马桶窒息死亡。



 2016年7月,安徽合肥。刚刚毕业的河北小伙杨明,被骗至合肥传销窝点,因拒绝加入传销组织,被多人拘禁,并殴打致死。



2017年2月,湖南衡阳。20岁的张某福被骗至传销窝点,被强行“洗脑”,为摆脱控制,趁该窝点传销人员不备,爬窗逃离房间时从9楼摔下致死。



2017年7月,河北沧州。23岁的四川小伙向某误入传销组织,并遭殴打死亡,多条肋骨骨折。


传销:离你我并不遥远

有人认为:传销很可恶,但也只是偶尔发生,离我们太远了,是一些人受到了蒙蔽,是一小拨骗子的行为。然而,小东告诉你:传销离你我并不遥远,它们真真切切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近日,小东就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4年至2017年,南昌市基层法院共公开了41份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审判决书。



在41份判决书中,位列前三位的分别为:东湖区法院19份,南昌县法院12份,西湖区院6份。其中东湖区法院审理的传销案件绝大部分案发地为其司法管辖的红谷滩新区,南昌县传销活动主要集中于象湖新城和东新乡等地,一般是城郊结合部和一些各方面配套设施比较成熟的小区。小东在此要着重说明的是,前述数据还不包括近百起由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南昌地区的传销主要有哪几种

从41份判决书反映的案情来看,南昌地区的传销主要有以下几种,童鞋们要擦亮眼睛看清了:

1

“纯资本运作”传销



此模式传销既不依附于任何公司、企业经营,也没有任何商品、劳务借口,其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

“纯资本运作”被传销分子鼓吹为国家支持的项目,具有代表性的为“自愿连锁经营”,又叫“1040国家工程”(还有一些地方叫“1040阳光工程”),只要缴纳入门费69800元,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成员,并按照层次获取不同比例的提成,两三年后就可收益1040万元。南昌地区已公布的传销案件中,90%为“自愿连锁经营”。

2

“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在南昌地区,该类传销组织主要以推销天津天狮公司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2800元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作为下线,骗取财物。

3

“假慈善”传销

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南昌地区以“互助兴邦”传销模式为典型,该类传销组织以互帮互助做慈善事业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1368元“赠送”的方式获得会员加入资格,并按照“情系度”为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会员所缴纳的“赠送”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设立网站进行宣传、登记注册会员、网络授课等。前一阵子曾被央视曝光涉嫌传销骗局并被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取缔的“善心汇”,也是这类模式。


(形形色色的传销模式)


此外,还有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的金融传销、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的“养老”传销、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的消费传销等等,在南昌地区少见,由于篇幅有限,小东不在此一一介绍。

误入传销组织怎么办?

小东郑重提醒大伙:

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

高回报的背后

很可能就隐藏着高风险的陷阱

如果对投资没有十足的了解和把握

尽量不要盲目进行理财

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发财梦

赶快告诉自己的身边人

支持的给个zan!


延伸阅读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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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文稿、美编:天龙八部

值班主编:哆啦爱梦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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