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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你的退休金!最全五区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

2017-04-06 佛山12345

佛山五区办理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好简单

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

可以找到自家的看清楚哦

因为从2017年4月1日就开始认证了

大家要捉紧时间哟!


禅城区

认证范围

禅城区2016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退休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

认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不含节假日)

认证办法

居住在禅城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含社会化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亲临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或社区居(村)委会办理。

在广东省内异地居住(含佛山市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

本人携带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亲临居住所在地的区(镇)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或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后不用将认证表寄给社保局养老科。

在广东省外异地居住:

本人携带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亲临居住所在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或公安派出所认证办理。认证后须将认证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按回邮地址将认证表于6月20日前寄给社保局养老科。

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

1、已回国:本人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或凭临时居住证亲临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办理。

2、未回国:凭我国领事馆(香港为“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为“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 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境外为各国中国领事馆)出具的生存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到禅城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科进行审核确认。居住在澳门的,还可以登陆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办理登记业务。

禅城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府通济大院五楼509养老失业保险科

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1、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按企业认证办法执行

2、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

对于年老体弱饮食起居不能自理、因病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无法亲自前往居委会认证的:

1、在家居住的:

①委托亲属凭当地社保定点医院证明、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到所属居(村)委会进行登记,由村居派人上门为其办理认证;

②委托亲属凭当地社保定点医院证明、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局进行代办。

2、居住在敬老院或其他托管机构的:委托亲属凭托管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及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局进行代办。

使用面相识别系统手机APP应用程序进行认证:

适用人员范围为在佛山市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在佛山市已领取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的企业退休人员。

认证范围汇总

如未能按时办理认证手续的,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从7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认证后再恢复待遇发放。

超过认证时间办理年审的,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亲临禅城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办理逾期补办认证手续。

注意!逾期办理退休认证后,暂停的退休金会予以补回。

投诉举报

欢迎来人、来电或来信向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举报多领、冒领基本养老金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82340522、88881200;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区社保局)


南海区

资格认证对象

2017年1月1日前(不含本日)办理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南海区离退休人员。

资格认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

资格认证办法

1、从方便离退休人员角度出发,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已与区邮政局签订协议,区邮政局为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今年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部门。居住在南海区(含桂园)的七十周岁以上(含七十周岁,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计算)南海区离退休人员因行动不便有需要上门服务的,可预约邮政部门免费上门办理认证手续

预约时间: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

预约方式:                          

①电话预约:可于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拨打86286620进行预约。

②微信预约:亲属可协助长者长按下方的二维码进入 “南海社保预约上门认证”微官网,填写预约信息并提交即可。

2.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南海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到户籍地、居住地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提示:患病或行动不便的,可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亲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3.居住在省内异地的离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网点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网上办理认证;个别偏远地区或省外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填写《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等协审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并把“认证表”等有关资料邮寄回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

4.居住在境外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对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离退休人员,由我驻该国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协助认证。居住在香港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行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香港工会联合会或民政公署协助资格认证,并把“认证表”等有关资料邮寄回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

5.单位管理的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由单位向社保机构领取认证表格,统一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6.“i社保”移动端应用APP人脸识别资格认证:退休人员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i社保”移动端应用APP,点击“养老资格待遇认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即可。

认证结果查询渠道

 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在办理资格认证手续一周后,查询认证结果:

 1.登录佛山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佛山社保”,门户网站“佛山社保信息网”或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在“便民服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查询”栏目查询;

 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 “南海社保预约上门认证”微官网查询;

 3.拨打电话86286620查询;

 4.前往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所在村居查询。

逾期办理

离退休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的,将从2017年7月份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逾期认证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南海区各镇(街道)社保分局补办资格认证,次月恢复并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南海区各社保局地址


顺德区

2016年12月31日前在顺德区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而且收到粉红色《致我区退休人员的信》的人员,具体为:

1、本市户籍本市居住的抽查人员;

2、本市户籍外市居住或外市户籍的退休人员(含境外居住人员)。

认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


认证方式

手机APP“i社保”认证

如果通过手机APP“i社保”多次认证都无法通过的人员,就需按照现场认证的办法到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注意:请在系统开通时间4月1日—6月20日内进行认证,未到或已过认证时间不予认证。

现场认证

(一)居住在顺德区的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填妥《离退休人员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以下简称《认证表》)后,携带以下资料到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镇(街)办事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1.退休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中国大陆(内地)户籍的,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和外国人,提供护照等证照;

2.委托代办

退休人员因下列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社保办事处申办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资料,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因病住院的,还须提供所住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

(2)长期卧床的,还须提供户籍地镇街、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健在证明。

(二)居住在佛山市其他四区的退休人员

在认证期内办理资格认证的,可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手续办妥后无需将认证结果寄回我局。但逾期补办认证的,须到顺德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提示:具体手续参照“居住在顺德区的企业退休人员”认证办法。

(三)居住在广东省内佛山市外的退休人员

在认证期内办理资格认证的,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授权办理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协助认证手续(认证网点地址可浏览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手续办妥后无需将认证结果寄回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个别居住在偏远地区或者逾期补办认证的,由本人填写《认证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等协审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后,将《认证表》和退休人员签名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寄回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回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东路45号,邮编:528300。下同)。

(四)居住在广东省外(含出国(境)定居)的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居住地协助认证机构办理协助认证手续后,将居住地协助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核定表或证明文件,以及由退休人员签名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到我局养老保险科。居住地协助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核定表或证明文件是指:

1.居住在我国境内广东省外的退休人员提供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加具审验意见及签章的《认证表》,个别居住在偏远地区的,提供由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等协审机构加具审验意见及签章的《认证表》。

2.居住在香港的退休人员,提供香港工会联合会或民政公署出具的健在证明。

3.居住在澳门的退休人员,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出具的《澳门居住人员在生证明协查表》。

4.居住在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退休人员,提供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5.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退休人员,提供我国驻该国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协助资格认证的资料。

注意!

(一)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从今年7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补办认证后,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予以补发。

(二)退休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等个人信息变更时,还须按照“申报变更个人资料”业务指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高明区

为了确保每月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和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

为全高明区的离退休人员

(含在高明区享受医保待遇的省属退休人员)

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届时离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到居住地就近的村(居)委会或社保局办事处办理认证手续


资格认证对象

2017年1月前享受退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含在高明区享受医保待遇的省属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征地养老保险及原县城征地农民生活补贴的人员。

资格认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

认证地点

1、高明区各镇街村(居)委会或社保局办事处办理;

2、在高明区享受医保待遇的省属退休人员须到高明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办理。

认证方法及资格认证须提供的资料

1、在高明区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村(居)委会或社保局办事处办理;或通过人脸识远程手机APP认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各单位统一提供生存证明到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办事处办理。

因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亲属代办认证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原件。

2、在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四个区居住的高明区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上各区的社保局办事处办理,或通过人脸识别远程手机APP认证。

3、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人脸识别远程手机APP认证。或携带《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加具意见,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寄回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4、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请到当地民政总署或大使馆出具生存证明,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寄回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提示: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科,邮编:528500。

5、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征地养老保险及原县城征地农民生活补贴的人员的退休人员请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


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从2017年7月份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医保待遇

待本人补办认证手续后,在次月补发养老金和医保待遇


三水区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向社保局提供生存证明

佛山市将在4至6月开展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从2017年7月1日起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暂停发放未通过认证人员的养老金和医保待遇

直至其补办逾期认证手续的次月再补发有关的待遇

资格认证对象

2017年1月1日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三水区离退休人员。

资格认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其中村(居)委会是4月1日-4月30日。节假日休息。 

资格认证地点

    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业务窗口、全区各村(居)委会。

资格认证办法

1、由单位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认证手续。

2、今年佛山市已开通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远程认证或现场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佛山市认证软件APP完成资格认证手续。各离退休人员及其亲属可以利用手机的360手机助手(安卓系统)或Appstore(ios系统)搜索下载手机应用“i社保”安装后进行远程认证。

3、三水区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如不使用手机远程认证,原则上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业务窗口、全区各村(居)委会办理。

4、不方便亲自到认证地点办理认证手续的离退休人员,由其本人或亲属通过手机下载手机应用“i社保”进行资格认证。

5、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四个区居住的三水区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以上各区的社保办事处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手机应用“i社保”进行资格认证。

6、广东省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居住地社保办事处办理。

7、省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人社部门加具意见,并寄回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

提示: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邮编:528100

8、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请到当地民政总署或大使馆出具生存证明并寄回区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股。



想知道如何具体操作手机APP“i社保”,详情可以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了解哦

温馨提示

      上述内容经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实,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佛山12345在线向我们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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