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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想认亲,女子拒不相认,你不养我小,何须我养老?

法之剑 法之剑 2023-10-06

文|庄志明律师

晚饭前看到的一则新闻,饭后想到这个事,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什么新闻呢?

骆女士称亲生父母因我是女孩,刚出生就被抛弃了。19岁时亲生父母找来相认,自己拒绝后遭到了对方谴责。近几个月亲生父母那边又表示弟弟交了女朋友,让我和弟弟好好相处。当事人骆女士称,我是养父母唯一的孩子,希望对方不要再进行道德绑架。

看看该新闻下的评论,一边倒地批评和谴责该亲生父母:

特别是置顶评论实在火辣辣:“弟弟交了女朋友,让和弟弟好好相处”[微笑]弟弟要结婚了,找个被抛弃的好闺女掏钱买房吧。

假如骆女士所称属实,为了生儿子,置亲生女儿于不顾,这对亲生父母确实够缺德的,无以复加的缺德。

对这个新闻该不该认亲的问题上,孔子早就给出了答案:“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骆女士按照孔子的教导,拒不相认是非常正确、无比英明的。一个抛弃亲身骨肉女、重新再生亲身骨肉男的父母,是不可能从骨子里忏悔的。从情理、从公序良俗角度,骆女士只认养父母才是真正的良心之举呢。

电视剧《知否》里有一场很精彩的桥段,盛长柏怒怼自己的外祖母,说了一句很是经典的台词:“这世上,亲或不亲,难说得很呐。”盛长柏说的没错,有的是血肉至亲,还不如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呢。

有的人是跟你有骨肉关系,但他们只会想当然地拿骨肉至亲来道德绑架你,来让你回报,这是亲情吗?不是。更卑鄙的是一些为人父母心理扭曲,大言不惭地重男轻女,总认为养个女儿不贴补贴补娘家就是白养,这种龌龊的思想早该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笔者认为,骆女士的父母若曾经重男轻女思想作祟,如今骆女士拒绝认亲的做法荡气回肠,正气凛然。无原则地认亲,那就是是非不分、不识好歹了。不计前嫌认亲,又怎么对得起含辛茹苦的养父母?

这个新闻的视频里骆女士说生母前两年身体不好的时候还曾经让她回去服侍,被骆女士拒绝了……资产是给儿子继承的,身体是给女儿服侍的,这样的父母实际生活中确实有,没办法评价了。

从法律层面,骆女士不认亲也是正当的,合法的。民法典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依据法律规定,骆女士自和养父母关系建立后,和生父母之间已经不存在关系了,毛关系都没有。

这样的父母,唯恐避之不及,还认哪门子亲啊!我相信骆女士不会找个虱子往头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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