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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市司法局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合肥市“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方案》要求,6月11日上午,市宣讲团成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昌文在市政务中心为市委统战部等20家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


会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了《“三个规定”政策读本》


宣讲会上,吴昌文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坚决捍卫法治权威》为题,围绕牢牢把握“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把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效结合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牢牢把握“三个规定”的贯彻要求,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宣传到位等三个方面,结合新近发生的典型案例,对“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进行了解读。


会后,各单位参会代表现场签订了《合肥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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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个规定”?大司兄早就为大家介绍过来复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第一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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