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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发了一条“朋友圈”,救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中国检察好故事

2017-09-06 柳勇 谢特波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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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晚,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干警闵卫东和该院水电维护工人贺先虎一起坐车回家,路上,贺先虎说起8月27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趣事”。








8月27日,贺先虎上山采蘑菇,结果蘑菇没采到,却在一张粘网(一种盗猎鸟类的网)上发现一只鸟。他发现这鸟长得很特别:黑嘴长爪,眼睛瞪得很大。

 

可能在粘网上挂了很长时间,也可能受伤了,鸟看上去很凶,在解救它时,贺先虎的手都被抓破了。

 

 “现在这只怪鸟关在我家的笼子里,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贺先虎说。听了贺先虎的讲述,闵卫东决定去看一看。


图为被救下的“怪鸟”,后来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在贺先虎家见到这只鸟时,闵卫东虽然认不出品种,但身为检察干警,职业的敏感性让他察觉这鸟可能不一般,说不定是某种国家珍稀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

 

于是,闵卫东把鸟带回家,关在以前养鹦鹉的鸟笼中。担心它长时间没有进食,闵卫东细心准备了清水,切了一些碎牛肉和鸡肉进行喂养。但没想到的是,可能因为在粘网上悬挂时间过长,它的腿部已受伤,人一靠近它就羽毛耸立,又抓又啄,抱有很大的敌意。

 

看到鸟这个状态,闵卫东心急如焚:如果直接将鸟放归自然,担心它因为受伤而生存困难,如果一直关在鸟笼里,它不吃不喝,也会有生命危险。

 

8月29日上午,闵卫东把鸟儿的图片和基本状况通过微信群发布出去进行求助。




他的求助很快得到网友的响应,大家纷纷转发。很快,闵卫东联系到了娄底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副科长彭正伟。通过照片,彭正伟说这鸟长得很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但要进一步确认的话,还要现场观察鸟的形态特征。随即,彭正伟安排娄星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股长邱登华与闵卫东进行了联系。




8月29日中午,邱登华找到彭正伟,见到了这只鸟。通过鸟的形态特征,邱登华判断这应该就是游隼。

 

据了解,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地、丘陵、半荒漠、沼泽与湖泊沿岸地带,也到开阔的农田、耕地和村屯附近活动,这只游隼极有可能是在捕食时被粘网缠绕而受伤。

 

得知这些情况后,闵卫东把游隼交到了邱登华手里,叮嘱他一定要好好照顾。邱登华说,游隼将由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接走饲养,待其恢复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时,工作人员将把它放归大自然。




对检察干警闵卫东和贺先虎的善举,娄底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和网友纷纷点赞。




闵卫东说,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发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全力保护,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并保护国家野生动物,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者: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 柳勇  谢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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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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