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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开车撞死人,58秒后,表弟赶到现场……到底谁是肇事者?|中国检察好故事

2018-01-04 胡冰洁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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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4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案件承办人对证据进行审查,却意外发现案件另藏玄机。



自相矛盾的“供”与“证”



2016年12月30日23时48分,犯罪嫌疑人康某夜间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段超速行驶时,追尾了谢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卷显示,犯罪嫌疑人康某属于投案自首,有多次稳定的供述,且积极赔偿了死者家属,取得了谅解。不仅如此,更有包括他表弟刘某在内的多名证人证言,证实了康某的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也都是齐全的。



从表面上看,基本可以说是证据充分的“铁案”,但案件承办人并未因此放松审查。经过对该案证据全面细致地审查,承办人发现康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的证据并不充分,现场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康某为肇事司机。


有一个疑问在办案人的脑海中浮现:康某究竟是不是肇事司机?


经过提审,康某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司机。承办人决定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寻找证据。可是,现场的摄像头除了损坏的,就是拍摄得不清楚的。案件几乎陷入僵局。


正在这时,笔录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案件承办人地注意——康某的姨妈的证言证词。


康某的姨妈,也就是刘某的母亲称,她是接到康某电话才赶到了现场,而康某在供述中称自己在事发当晚未拨打任何电话,这就说明有一个人说谎。因此,承办人通知公安部门进行时第一次补证。在这次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得到突破性进展的证据——证人刘某事发当天的通话详单。



“证人”自相矛盾的

不在场证言



在调取了相关人物的通话详单后,承办人根据视频监控确定的关键时间点及相关人物的笔录,对康某、刘某等人的行为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承办人发现在案发后的第3分33秒,刘某拨打了120电话,而事故发生后的第2分35秒,肇事车辆才掉头停在了距案发地不远处的斑马线上。也就是说,从肇事车辆停下到刘某拨打第一个120电话仅隔58秒。



此外,刘某的证词也存在前后矛盾。刘某先陈述在自家店内接到母亲电话后才知道出了事,随后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后来又说是在店内听到客人说出了车祸,才赶到现场拨打了120。


检察官通过取证还发现,从刘某的店赶到车祸现场并拨打120,仅用58秒是完全做不到的。排除了视频记录时间与实际时间存在误差这一可能性后,承办人确定刘某在说谎,并且做了虚假的不在场证明。



肇事者究竟是谁?



确定了案件具体的侦查方向之后,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和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召开会议,交换了该案查办意见,并对几乎进入瓶颈的补充侦查活动进行了周密地部署。


经过补充侦查后,案件证据得到全面强化。在确凿证据面前,康某和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双双供述了案件的事实。


2016年12月30日晚11时,刘某在店里工作时,想起要去一趟附近的银行办事。在去往银行上的路上,刘某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看信息,手机不慎掉到了方向盘下面。当时,刘某没有停车、也没有减速,甚至右脚还放在油门上,就直接弯腰去捡手机,交通事故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事故发生时,强烈地撞击让刘某慌了神,直到向前驾驶了一段路后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遂掉头将车开回了案发地点不远处的路口。慌乱中刘某下车查看了伤者,并在路人的提醒下拨打了120电话。


随后,刘某跟着伤者坐救护车赶到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刘某有很多次机会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可是他并没有承认。


事故发生后,刘某在医院想了很多:自己的店要开下去,要赚钱养家,还要照顾小孩,万一……这时,刘某想起了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表哥康某。


在医院,刘某见到了闻讯赶来的康某,并提出了要康某顶包的要求。因两家是亲戚关系,且两人关系也好,康某虽然为难但也没有反对,向交警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康某接受调查回家后,刘某立马找康某商议了事故的细节问题,尽可能详细地编造了虚假的情节。

20多天后,谢某不治身亡,事故责任划分也是肇事方负全部责任,案子很快被立为刑事案件。康某一直守约给刘某顶包,而刘某则以康某的名义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6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很快,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了,二人都暗暗松了一口气,可是没想到在检察院这“漏馅”了。


2017年7月25日,法院以包庇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刘某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作者: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 胡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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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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