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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让他们安心做一名法官、检察官

2017-04-12 学术之路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在一些试点省市动起来了,湖北黄石、咸宁等地作为试点,开始了司法机关去行政化,走职业化道路的探索。对此,您怎么看?



司法人员职业化是必然趋势。一方面要知道,法官、检察官所从事的是专业性很强的事业,不是任何人凭感觉就能做的事情。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与医生的职业有相似之处。医生怎么治疗病人,只能是专家会诊出治疗方案。司法也是如此。我们现在对司法实行的是行政化管理,法官、检察官都跟行政级别挂钩,一个人一旦成为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就立即提升成为官员,而不直接办案。这就如同在高校中,不让优秀教师上讲台、做科研,而是让他去做行政管理。这样的做法明显得不偿失。

我觉得,法院、检察院应该就像大学一样,法官、检察官类似于教授。大学要让一些人安心做教授、副教授,现在大学的很多人也乐意当教授、副教授,而不追求行政职务。法院、检察院也应该这样,要让大家安心做一名法官、检察官。这样的前提,当然是法官、检察官的各种待遇至少不能低于行政管理人员,甚至应当高于行政管理人员。事实上,其他国家都是这样的,只是我们国家的“官本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职业化不仅意味着法律适用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而且意味着法官、检察官只服从法律。不要以为,只服从法律的判决只有法律效果没有社会效果。此外,对社会效果的追求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我们还应当意识到,即使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看上去可能有“不太好”的具体效果,但我们会发现,它会有另外一个很好的效果,那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只能依法办事,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法律确实存在缺陷,那么我们只能去修改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实际上具有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只有通过法律的制定与适用,让每个人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这个社会才会有秩序。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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