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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广东普法 2023-07-02

近日,广东发布

2022年度工伤保险

长期待遇发放标准调整通知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

托底线提高至4511元/月

生活护理费:

分两类人员和两类地区分别调整




关于工伤保险

很多人还存在一些“知识误区”

快来看看

你有没有中招




从事高风险行业的才有必要参加工伤保险,普通行业危险性小,可参加可不参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每个月也要按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每个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随时向社保局报工伤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文章来源:南方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保障职工劳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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