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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丽江通报

广东普法 2023-08-26

近日

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引发关注

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详情如下:


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

被导游斥责不尊重人


7月8日,有女子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



游客在车上睡觉

是否是不尊重导游?

该问题并非第一次引发争议


6月3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新疆一旅游大巴车前往可可托海途中,导游在车里讲解沿途风景和历史故事时,前排游客因睡觉打呼噜引发了导游不满。


导游称要对人有起码的尊重,气愤道:“要么你下车,要么我下车。”



7月1日,新疆文旅厅就上述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称该导游对与游客发生争执的不当言行,已做出了诚恳道歉,并获得了游客谅解。


涉事旅游公司对该导游作出停团30天、接受导游行为规范教育的处理。


网友:“没事找事”

“旅游又不是军训”


对此,有网友质疑

“难道跟团旅游连睡觉的资格都没有了?”

“没事找事”

“旅游又不是军训”



还有网友晒出自己相似的经历

以及旅游中最让人讨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晚报、九派新闻

旅行中你最讨厌哪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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