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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明德刑事程序讲坛第10期圆满举行

2023年1月7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明德刑事程序讲坛第10期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王新清,以“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目标导向”为题开展主题讲座。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刘计划教授担任主持。

主讲人 王新清教授

主持人 刘计划教授

讲座伊始王新清教授提出了“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目标”这一问题他认为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目标确立需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第二助力于“中国式现代化”。以此两点为依据,王新清教授进一步指出,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目标要具备“中国式”“现代化”“典范性”三个要素。
“中国式”要求新编纂的刑事诉讼法典必须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新时代刑事司法公正观,能够实现对我国刑事犯罪的有效治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其中王新清教授特别强调刑事诉讼法法典化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体现新时代司法公正观。“现代化”要求新编纂的刑事诉讼法典具备各国现代化刑事诉讼法典的共同特征,高于刑事诉讼国际准则。“典范性”则是指新编纂的刑事诉讼法典与国内其他法典、国际上刑事诉讼法典相比,具有典范性,同时在国际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从上述三个要素出发王新清教授认为,中国刑事诉讼法法典化要满足以下三个层次的目标:首先,制定一部“中国式现代化刑事诉讼法典”;其次,形成以“刑事诉讼法典”为核心,以刑事诉讼法关联法规为延伸,以必要的司法解释为补充的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最后,通过刑事诉讼法典化过程,提高我国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水平。
随后王新清教授分析了“现行法”与“目标法典”的之间差距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存在原生性弊病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制度实施状况不佳诉讼制度与程序设计的科学化程度不高存在程序空白以及某些制度设计理念陈旧等方面。  
对于影响“目标法典”实现的因素,王新清教授指出,当前推进刑事诉讼法法典化有利条件包括具有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科学的指导思想;犯罪形势趋于稳定;新中国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积累的刑事司法经验;较为丰富的立法经验;对国际上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刑事诉讼发展趋势国际准则的较深认识;有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刑事诉讼法学专家队伍影响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不利因素有: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同群体对刑事司法有不同的期待与诉求;司法改革仍在深入推进,制度和程序仍在变动之中;不同群体对刑事诉讼基本理念的认知仍然存在分歧
讲座最后王新清教授提出了他对于实现“目标法典”的几点思考即要深刻认识推进我国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重要意义应制定一个推进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工作规划加强对刑事诉讼新理念若干基本问题的研究包括新时代刑事司法公正观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基本形式刑事诉讼结构等。

互动环节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生戴宇涵博士生范洁陆晨燕吴琼何西、胡芷粼同学依次向王新清教授提出问题包括我国刑诉法是否应该明确公正审判权“我国刑诉法法典化是否有必要调整强制措施概念及篇章结构”我国刑诉法法典化的必要性刑事诉讼法典与刑法典如何衔接”刑诉法典化如何回应实践碎片需求”“刑事诉讼法典化如何体现中国特色人权观“社会治理是否应当纳入刑事诉讼目的”“部门利益对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掣肘”“我国古代与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关系”等均得到王新清教授耐心解答。

提问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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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李洁、周若溪

编辑:马振华

审校:欧书沁

指导老师: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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