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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建议恢复严打、取消黑恶犯罪律师辩护?:越是舆情重大,越要提倡法治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6月10日凌晨发生在唐山一烧烤店里的,几名女子被众男子骚扰殴打的视频,震怒了全国。举网对那几名行凶者的暴行,爆发出空前的谴责声,要求对他们严惩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根据最新消息,涉案的7男2女已经被全部抓获,而且被指定廊坊警方异地侦办,被抓捕的次日,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本是跟自己的好友在吃饭聚会,拒绝陌生男的骚扰,就换来数名壮男的酒瓶爆头、倒地脚踢头部的毒打,令人看了无不感到愤慨。众网友更是将几名行凶者的暴戾跟自己的安全感联系起来,甚至还重点强调女性的安全,将这起恶性刑事案件上升到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高度。


出于对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对跋扈暴行者的愤慨、对于警方及时保护的关注、对自身安危的担忧,这些天来,网友们在网络上、现实里,纷纷不惜余力的表达着愤慨,要求从快从重严惩行凶者,彻查他们的既往罪行和潜在的“保护伞”。打开事件新闻的留言区,或是一些自媒体的文案,不满足于判刑的喊杀声音占了绝大音量。

很多的法律业者也对这个事件发表着看法,包括本号在内。有些法律业者的发声是理性的,仅是根据现场视频及受害者的伤情评估,及行凶者可能还存有的其他罪行,发表着法律意见,也提出了如何鼓励周围人见义勇为的制度反思和建议。

但是,有些法律业者,不知道是出于迎合网友们的愤慨心理,还是就是学术水平使然,居然在自媒体公然传播“另类”却令观众叫好的法律见解,例如,现场视频反映的罪行,涉嫌强制猥亵罪,最高可以判处15年;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每有法律人发表出可以判处死刑的见解,留言区都是欢呼声一片,当然,也圈粉无数。

有网友在本号《【无法无天、目无王法】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必须快速彻查严惩!》文章后留言,你的法律见解太令我失望了,人家都说构成故意杀人罪了,你还在那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言下之意,没有达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法律意见,就是本号的法律见解有问题,不知道其内心是不是在怀疑烟语君是在包庇行凶者?

有些网友纷纷喊出了“严打”的声音,要求恢复八三年严打的办案模式。不仅是普通网友,更有实名律师这么认为。下图就是微信群都在转发的某律师公开言论。连好不容易废止的“劳动教养”都恢复上了,凡是发型奇特、衣服奇特、发色奇特、纹身、勾肩搭背者,一律由公安机关处理,甚至要求禁止律师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辩护。真是令人怀疑,他的法律专业,是谁教授的,他的资格证和执业证,是如何取得的。法律真的被如此这般,律师行业还有什么存在价值?


关于严打,虽然对于八三年严打没有多少印象,但对于九几年的严打,烟语君却是亲身经历过:高中期间,我们全校列队跟其他学校的高中生一起,曾经被多次集中拉到了县里的运动场,参加一场场严打斗争的案件集中逮捕宣判大会。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脖子上挂着一个“抢劫犯”的大牌子等待着宣判、游街示众。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其在居住小区的门口,抢了一个孩子的一袋烤鱼片。记得当时的烤鱼片,那种有个贝壳图案的,大概是五毛钱一袋。结果是,这个小伙子因为一袋烤鱼片,被判了七年。为何印象深刻?因为闻听宣判结果,整个操场上响起了哄堂大笑。

参加工作以后,有位曾经在公安多年的法律人,有一次在探讨刑事案件审查证据的重要性的时候,讲起了八几年严打期间他曾经参与侦办过的一件刑事案件:村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村干部被人在家中杀害,上级要求限期破案。现场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证据线索,只是在门口的附近找到了一个极少见牌子的香烟烟头。村里有人说,村里只有某某某经常抽这个牌子的香烟。据此,办案机关就将其缉拿归案。某某某拒不承认,那时候也没有DNA鉴定,有的只是各种刑讯逼供。最后,根据烟头及自己的口供,某某某被判死刑。那名老公安多年后回忆称,某某某可能是被错杀的,不过,那时候都是这么办案的,公检法一条龙,要的就是命案必破、从严从快。

近些年,几乎每一起冤假错案被平反,媒体都会引用同一句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错案,几十年来,我国的法律、司法制度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不仅将整个社会的法律见识,从法制社会提升到了法治社会,更是不断完善着律师辩护、非法证据排除、审判庭审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更是不断提升整个司法领域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司法理念。为何?以上这些制度,都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规律和体现,也是关系到比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更紧迫的每个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


没想到,一场恶性刑事案件,经过现场视频的直观感受,在正义感爆棚的情绪的感染下,不仅让普通网友喊出了法外施刑的口号,甚至让某些法律人也忘了自己的职业初心和本分,提出了废除自身法律职业存在价值的建议,真的是匪夷所思。如果说网友们喊杀是不明白法理、法律所致,有情可原的话,那些法律人仅是根据视频反映案情,也公开为喊杀出具法律意见,实为业界悲哀。

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在这起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中,发挥了扭转乾坤的作用,包括本号在内,也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表达了对于行凶者的愤慨和谴责、对于第一次《警情通报》的案情性质认定质疑。但是,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网络舆论声音最大的,并不一定就是正义,也有可能是将个案危险情绪扩大化后的不理智、非法治。

舆论可以监督司法,但舆论不能代替司法,更不能按舆论风向指导司法办案,这也是法律学科成为一门独立职业的社会价值所在。法律人,应该成为理性舆论的引导者,而不是将自己的学术歪曲成迎合大众心理的圈粉工具。

尽管坚持法治理念,有时可能会放纵所谓的坏人,也可能达不到众人快意恩仇的心理,会令很多人感到没有包青天断案来的干净利落,但是厉行法治,却可以让一个没有犯罪的人不必担心遭到办案机关在有罪论办案指导下的无力辩驳,让一个没有犯罪的人受到有罪指控时获得充分律师辩护、司法机关充分考量。后者,让更广大的社会民众生活在确定的安全感中,远比犯罪案件带来的恐惧感,来的现实。没有法治,人人都会生活在不确定的恐惧之中!

最后,想跟那个开法律倒车的律师说,你的法律专业需要重新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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