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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普(Jessup)诉状写作:实用技巧分享

关达乐 国际法学人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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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达乐,国际法硕士,曾参加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自2015年起在中国、荷兰等国的杰赛普国内选拔赛以及国际赛担任诉状和/或口头辩论法官评委,并曾在国内其他全英模拟法庭竞赛中担任诉状法官。

这几年担任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以下简称杰赛普)的法官,见证了许多高校的学生一年比一年精彩的表现。但也目睹一些队伍,由于缺乏比赛经验,还在摸着石头过河。有感于此,这系列文章旨在帮助参赛选手们对这个比赛的要求有更清晰的理解。本文主要介绍一些常用的杰赛普诉状写作技巧。对于其他全英模拟法庭比赛甚至中文比赛,这些技巧也有参考价值。

其实,只要检索得当,即便是初次参赛的选手也能在网上找到一些非常有用的介绍资料。全球主办方国际法学生协会(International Law Student Association,以下简称ILSA)和赞助商伟凯(White & Case)律师事务所对比赛和比赛中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做了许多介绍和建议(如Tips for Writing Memorials for the 2015 CompetitionWhite&Case’s Jessup Competitors Guide)。而在国内,国际法促进中心编写了一本名为A Guide to the Philip C. 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的小册子,并在ILSA官网上分享。备赛时参考这些资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篇文章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再提出一些实用技巧,供选手参考。本文第一部分介绍诉状法官的挑选方式和打分标准,第二部分分析诉状写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三部分列出诉状写作的10条建议,第四部分则对诉状修改提出10条建议。

SECTION  1

诉状法官(Memorial Judge)

和打分标准

在各国的国内圈,诉状法官的挑选方式和标准有所不同,但基本和口头辩论环节(Oral Round)的法官组成类似。法官主要由国际法学者、法官、律师和研究人员组成。有的赛事负责人(Administrator)会把法官手册(Bench Memorandum)发给诉状法官作为参考资料。在手冊中,案件的起草者(Drafter)会剖析案子中各个诉讼请求(Pleading)的争议焦点(Issue)、适用法律以及选手可能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因此,在写诉状时,选手应假设法官具有国际法背景,不向法官说教。

法官阅读诉状的方式因人而异:有的用5分钟浏览一份诉状;而有的法官会用半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精读。另外,法官阅读诉状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有的注重正文(Pleading部分)的架构和说理;有的重视写作技巧;而有的则对诉状的格式和外观非常挑剔。但由于打分时,法官都需要参照评分表,国际圈更是只让法官给出单项分,总分由系统自动计算,因此最佳方法是在ILSA官网上下载诉状评分表并仔细研究。

SECTION  2

诉状写作的准备工作

在动手写初稿前,选手们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粗略概括为:(1)研究一般国际法(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2)研读案情(Compromis或Problem,以下统称Compromis)和官方发布的资料;(3)确定争议焦点和法律检索(Legal Research)。

(1)研究一般国际法

在校园选拔赛后、Compromis公布前,要开始了解和学习一般国际法。这里的一般国际法指条约法、国家责任法、国际法渊源和效力、《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和法院的重要判例、各国际组织和机关的大致职能、国际法部门法的分类和主要内容等。这些内容在每年比赛中都会涉及或者需要用到,对于后期有针对性的法律检索也大有裨益。此外,也可多了解国际法的数据库和检索方法、提高英文写作技巧和风格、练习英语口语和培养法律逻辑。

(2)研读Compromis和官方发布的资料

对Compromis的研读至关重要。对于第一次参赛、英文基础一般的选手,第一次读Compromis可能会遇到很多生词,比较吃力,因此第一遍阅读旨在弄清词义,理顺全文。在之后的阅读当中,应该带着诉讼请求和问题来读,并开始将事件按照诉讼请求分组、将案子中的事件制作成时间表、对涉及到的国家和人物关系制作关系图等(参考往年法官手册)。另外,ILSA每年会针对Compromis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邀请专家举办研讨会(Symposium),研讨会的视频会在官网上分享,值得参考。有时候,Compromis会基于现实中的案件或国际争端,将Compromis与此类案件或争端进行比较也有助于分析案情。

Compromis公布后,ILSA会在官网上发布两批官方资料(First Batch of Basic Materials和Second Batch of Basic Materials)。第一批资料通常包括《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与其它相关的条约和判决。第二批资料主要有判决和论文著作。这些资料都是Compromis的起草者和审委会认为与案件相关的,因此需要仔细研究。

(3)确定争议焦点和法律检索

确定争议焦点和法律检索往往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初期的检索主要为了确定大方向,除了官方资料外,可以参考的资料有:

  • 国际法教科书中的相关章节(推荐Malcolm Shaw的International Law和DJ Harris的Cases and Materials on International Law)和相应的部门法教科书;

  • Max Planck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马克思普朗克国际公法百科全书,可在其中检索国际法术语并找到详尽解释);

  • 检索指南(Research Guide),如和平宫图书馆(Peace Palace Library)提供了国际法11个部门法的检索指南;美国国际法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邀请一批学者列出人权法、海洋法、知识产权法等14个专题的检索指南;联合国音像图书馆(United Nations Audiovisual Library)邀请了众多知名学者对特定国际法题目进行讲解(其中还有一个杰赛普系列),美国也有一些高校提供国际法检索指南;

  • 各大国际组织、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和条约专设机构承担着编纂、解释、收集、整理或者普及某一国际法部门法的职能,在它们的官网上能找到大量的资料。如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为促进国际习惯法的发展和编纂而开展了各项研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收集了国际环境条约和各国国内环境案件的判决;在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Office of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的官网上能找到各人权条约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各式文件;联合国难民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编纂了大量的实用手册和报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对日内瓦公约做出了解释等等。

在确认了争议点之后,需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检索和研究,这时要多注意资料中的脚注。这些脚注会将检索引向更深入一层,最终到达一份判决中的一句话、某个条约机构对条约做出的一句解释、某个条约草案的评注中的一段话、某个国家在条约起草会议上的声明、某个国际机构发布的指导/实务文件中的一句话、甚至是某个著名学者在一篇论文里提出的建议,从而有力地支撑起整个论点。此时还应该继续发散思维,跨部门法研究,避免知识盲区。

SECTION  3

诉状写作的十条建议

(1)以律师的心态写诉状

一份好诉状应貌似客观,但字里行间都偏向案子其中一方。要避免学术写作的心态或者做出主观的指责(如“R国不负责任地……“)。写作时,代入律师的身份,而非学者或者外交官。文中不可出现“I think”、“In the Applicant’s opinion”等表达主观看法的字眼。

(2)全文结构要清晰

目录应反映出主要论点和论点的逻辑关系;每一个诉讼请求说理部分的第一段有清楚的概括架构的提纲(roadmap);如果有几个平行的arguments,要把最强的一个放在第一位;说理部分可采用IRAC结构,即争议点(Issue)+法律依据(Rule)+结合案情加以阐述(Application)+结论(Conclusion)。个人建议将IRAC结构改为CIRA(C),即每一段开头应有一句概括或结论。

(3)说理有逻辑,逻辑链环环相扣

例如,公约的某一条规定一个国家满足了4个叠加的条件(cumulative requirements)后便是“好国家”,那么在写作时要注意,除非证明A国同时满足了这4个条件,否则无法推出A国是“好国家”的结论。当然,有些过于明显的前提可以省略,如:“条约规定凡国家都可以参会,所以A国可以参会”(如果A国毫无争议的是一个国家,此处可省略“A国是国家”的小前提)。此外,恰当地使用连接词可以突出逻辑关系,像hence, consequently, furthermore, however, nevertheless, in conclusion, alternatively, even if等。

(4)论点要全面

在口头辩论阶段,由于时间限制,选手往往无法提出所有可行的论点,被迫从中选择;但诉状则不同,写诉状时,应该把相关的、可行的且有说服力的论点都提出来。

(5)谨慎用词,慎用不懂的法律术语,少用形容词和副词,用词需正式

国际法中有些术语有着与其字面意思截然相反或不大相同的特殊含义,容易被误用。我曾经在一份诉状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国家安全问题属于R国的内政,R国政府有自决的权利(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A国严重干涉了R国的内政”,这显然是对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民族自决权)的误解,这种错误其实只要在马克思普朗克国际法百科全书或者维基百科中搜索就能避免了(注:这句话也犯了(1)提到的错误)。同理,有些助动词(shall, must, should, may, can等)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也常被选手混淆(个人建议少用shall,容易用错)。而少用形容词和副词,是因为在法律上,有的形容词带有法律含义而需要进一步证明(justify)(如 “serious” violation of human rights、“necessary”等),而有的形容词则有无端指责之嫌(像“blatant”、“outrageous”)。另外,用词需正式,不用it’s而用it is, 不用can’t用cannot, 不用the Court’s opinion用opinion of the Court,不用so用therefore,依此类推。

(6)避免太长、句式复杂的句子,少用生僻语句

诉状的首要目标是让法官清楚理解其中一方的论点论据,因此要力求通俗易懂(reader-friendly)。最好采用简单的句子结构,并将每个句子的长度控制在2行或3行以内。适当地运用代词(it, that, this, these等)可以有效地把长句变短。同时,句子要短而不乱,信息集中不零散。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常见的拉丁文和拉丁文缩写词可以用(e.g., i.e., de facto, ipso facto, lex lata,pacta sunt servanda等),但应少用拉丁句子,即便如lex posterior derogat legi priori这种常见的句子,也用相应的英文来表达。

(7)少用被动时态

主动时态比被动时态更简洁有力,读起来也更容易理解。如“R polluted the river”比“The river was polluted by R”更强而有力。但是,被动时态也可以被巧妙地利用。例如,同样的R国污染河流这件事,R国会选择用“The river was polluted”这个被动时态句来淡化或掩饰污染的行为者(即R国自己);而如果A国想要强调该河流的某些特点,也可用被动时态:“The river that provides drinking water for two million habitants was polluted by R”。为了少用被动时态,选手可以灵活地选择句子的主语或者多研究不同的动词。同样的,当一个句子起了头却不知道怎么写下去时,换一个主语也许写起来就容易多了。

(8)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累赘

重复或者多余的内容,既会浪费字数,也会分散法官注意力,留下诉状不连贯(incoherent)的坏印象。诉状正文中也应避免交叉引用(cross-reference)。当出现需要交叉引用或者重复某段话的时候,停下来想想,能否通过调整结构来使文章更连贯通顺。

(9)尽早着手初稿

有些选手会拖延,觉得资料还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或者不知道怎么下手,等到截止日期快到了才开始写初稿。但其实越早写,好处越多:写稿有助于理清思路、整理已做的研究和验证自己所归纳的争议焦点的相关程度。而及早发现问题也就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研究和修改。

(10)多读多参考往年最佳诉状(Best Memorial)

阅读时留意其结构、语调、逻辑、遣词造句等值得借鉴的地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阅读有关英文写作和法律写作的文章和书籍(文末附上推荐书目列表)。

SECTION  4

诉状修改的十条建议

(1)初稿要经过尽量多次的修改

在遵守官方规则的前提下,应多听取队友和教练的意见,不断修改。若时间允许,每修改好一稿后隔一段时间再重看,更容易看出其中的错误和不足。从初稿到终稿,实质内容、结构和写作技巧都要有所提升。

(2)队员间匿名互审诉状,大胆给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之所以建议匿名互审,是为了鼓励队员间坦诚地给出反馈。在阅读队友写的诉状时,遇到需要重看或者停下来思考才能明白的地方可以标出来,并找出原因:是因为语病?逻辑?句式?长句?生僻词?找出原因之后再有针对性地修改,使诉状读起来不吃力。

(3)理顺全文架构和逻辑

检查是否能够通过目录和小标题看出诉状的架构和逻辑链,说理部分的小标题能否有效地概括每一部分的内容。

(4)检查段落结构

确认长段落或者思路复杂的段落中用了IRAC或者CIRA的结构,看看每个段落的总结句,没有总结句的是否需要加上。

(5)给诉状做减法

可有可无的词、句、段落,都可删掉,以求精简准确(concise and accurate);不够简练的地方可以提取关键信息重新措辞(rephrase)。

(6)根据上文“诉状写作的十条建议”中的(5)-(8)项进行检查和修改

审慎检查每个形容词、副词、法律术语、助动词,有必要的应进行检索;删去或替换生僻词;长句改短;将不必要的被动时态改为主动时态;删去带有主观色彩或主观意味太强的词语。多检查拼写和语法,不确定的地方查字典。

(7)重看未加批注版的Compromis

有的选手在修改了几次诉状之后,便抛开不看Compromis或只看写在Compromis上的批注,这样容易忽略一些以前没注意到的细节。随着诉状的修改和检索的深入,重看Compromis可能会有惊喜。

(8)全员参与复查并统一文风

在最终定稿前,全体队员坐下来,将诉状的每一部分都过一遍。选出文笔最好的队员,在征询过原作者意见后,对不同部分的文风进行调整,使诉状全文更统一连贯(consistent and coherent)。

(9)善用Word的编辑功能

排查拼写和语法错误(Spell Check)并人工排查至少两遍;学会自动生成目录;用查找和替换(Find & Replace)功能删去多余的空格、设置应该斜体而未加斜体的字、调整高频词、统一格式等。

(10)格式最后改,按时交诉状

改格式时,应对照官方规则一条一条地检查。主办方给的诉状准备时间充分,规则清晰明确,因此诉状那么多种扣分的情况中,因为迟交而扣分是最不值得的,格式扣分次之。


以上提到的建议为个人观点,其他法官和教练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偏好。请选手结合各人、各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应用。

篇幅有限,许多技巧未能详尽。如有写作技巧上的问题,欢迎向本公众号后台提问。遇到提问次数较多的问题,我们会另外撰文统一回答。本公众号不日将推出本系列第二篇文章《杰赛普(Jessup)口头辩论:实用技巧分享》,敬请关注和期待。


推荐书目

1. Bryan Garner, Legal Writing in Plain English: A Text with Exercises

2. W.H. Hindle, A Guide to Writing for the United Nations, UN Department of Conference Service, UN doc. ST/DCS/3

3. William Strunk Jr. and E.B.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

4. William Zinsser, On Writing Well: The Classic Guide to Writing Nonfiction

5. George Orwell, 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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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李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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