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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立调解仲裁统计“四个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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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日前,江苏省人社厅召开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分析会会议精神,并结合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关于2017年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工作能力和形势分析水平。


近年来,江苏省坚持树立科学的统计思维,积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四个工作制”,努力做到统计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领导决策和服务于调解仲裁自身事业发展。


完善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制

2016年,江苏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继续将统计工作作为加强仲裁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调解仲裁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制,明确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级调解仲裁统计工作负总责,同时指定一名业务精、思想硬、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具体负责统计数据汇总和形势分析工作,确保全省调解仲裁统计工作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


完善报表数据会审工作制

为确保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形势分析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江苏省建立了每年至少一次的统计会审制度。2016年12月15日-16日,江苏省召开了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形势分析会议,部分省辖市调解仲裁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16年全省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和案件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2017年面临的形势进行预判,会审制度已成为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形势分析的重要手段。


完善核心数据月报工作制

为适应持续高位运行的劳动人事争议形势,江苏省在年报和季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工作月报制度。按照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原则,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数据核心指标体系,制订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情况月报表》,并根据月报表统计出全省和各市的立案数、结案数、重大集体争议案件数、结案率等核心指标每月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动态监测和发展趋势的及时预判。


完善信息联网运行工作制

为保证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统计途径的便捷性、监测分析的及时性,江苏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均使用了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要求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实现仲裁案件处理与网上运行同步操作,形成全省共享同一数据库,及时了解相关案件信息,2016年,江苏省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达到99%以上,为及时有效统计数据夯实了基础。


文  |  杨贤义

作者单位  |  江苏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值班编辑  |  刘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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