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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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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至24日,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召开了部分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研讨会,讨论修改《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稿)》,现场观摩青岛市市南区裁审衔接工作情况,这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裁审衔接会议,具有标志性意义。


▲研讨会现场


此前,人社部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方案》,确定了“两步走”的合作目标:


第一步

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重在建立裁审衔接工作制度,畅通裁审衔接程序。

第二步

逐步统一裁审衔接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的目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对于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文/图  |  调仲轩

值班编辑  |  刘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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